第九百九十八章 破案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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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从郭威那里听到的差不多。

在郑心如19岁时,受到郭权盛的蒙骗,离开了家,和那个男人私奔。

到了那里,遭受了5年非人的待遇。

直到她的父亲死亡,郭权盛才让郑心如回到京都。

郑心如父亲的遗嘱吩咐,只有郑心如一个人,才有支配他遗产的权利。

除此之外,不接受任何人的代领,否则这些遗产就将全部捐出去。

回到京都的郑心如,按道理说,应该已经脱离了郭权盛的掌控。

毕竟她的父亲给她留了一大笔的财产,只要她肯站出来说不,郭权盛是不敢拿她怎么样的,也没有那个能力拿她怎么样。

然而事实却是,郑心如依然和在农村时候一样,对郭怀盛言听计从,不敢有丝毫的反抗。

他们没有离婚,住到了郑心如父亲给他们留下的房子里面。

于郑心如的父亲,给她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,这些钱足够他们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
郭权盛便在也没有上过班,更没有回过老家,连他父母的葬礼,都是他亲戚给操办的。

没有工作的郭权盛,吃饱喝足之后,就是出去瞎混,这让他成为当时京都的一个标准的老流氓。

在京都这样的老流氓还有另一种别样的称呼,老炮儿。

由于衣食无忧,再加上郑心如对他唯唯诺诺,言听计从,郭权盛对郑心如的态度,便比在农村的时候,要好上一些。

这也让郑心如觉得,这样的日子,也能过的下去。

这样的日子,大概过了五年。

一个大肚子的女人,突然来找郭权盛。

那是一个发廊女,郭权盛经常去那里洗头,一来二去,竟是把人家的肚子给搞大了。

这些年郭权盛在外面没少瞎搞,但也知道分寸。

因为怕惹上麻烦,很少把人的肚子搞大。

但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,这次终于还是中招了。

发廊女过来,就要求郭权盛和郑心如离婚,然后娶自己。

但郭权盛怎么可能同意?

他现在的一切生活,不夸张的说,都是因为郑心如才有的。

如果和郑心如离婚,他将再次回到一无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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